清閑置發(fā)〔2018〕96號
清遠市清城區(qū)洲心街鳳凰村民委員會埇尾村民小組: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與你方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監(jiān)管號為4418002012B01038,宗地位于清遠市新城B34號區(qū),面積為441.70平方米,約定的動工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經核查,目前該宗地尚未開發(fā)建設。
?上述宗地存在超過規(guī)定動工開發(fā)建設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fā)建設的情況,我局已向你方送達了《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文號清閑置發(fā)〔2018〕35號)。根據調查結果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的規(guī)定,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政府原因,應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置。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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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