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水利管理中心:
你中心報來《關于申請審批陽山縣嶺背鎮(zhèn)自力水庫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jù)《廣東省水利廳轉發(fā)水利部關于印發(fā)〈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管理辦法〉和〈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和大壩安全監(jiān)測設施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的通知》(粵水運管函〔2021〕1801號)《廣東省水利廳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工作方案的通知》(粵水辦運管〔2021〕54號)文件精神和水庫除險加固初步設計審批有關要求,我局委托中山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對該工程初步設計報告進行了技術審查并提出了審查意見。經(jīng)研究,我局原則同意你中心上報的初步設計報告和中山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咨詢有限公司的技術審查意見(詳見附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自力水庫位于清遠市陽山縣嶺背鎮(zhèn),壩址以上集雨面積為1.15km2,總庫容30.40萬m3,是一宗以灌溉、防洪為主綜合利用的小型水庫。工程于1971年開工興建,2021年11月安全鑒定并經(jīng)核查確定為三類壩,大壩、溢洪道、輸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為消除工程安全隱患,發(fā)揮水庫效益,促進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該工程已納入《清遠市“十四五”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項目建設是必要的。同意建設該工程。
二、自力水庫為?。?)型水庫,工程等別為Ⅴ等,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級別為5級,次要及臨時建筑物級別為5級。
水庫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洪水標準采用20年一遇洪水設計;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沖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10年一遇。
三、同意水庫正常蓄水位為204.14m,設計洪水位205.21m,校核洪水位205.64m,相應庫容為30.40萬m3。
四、基本同意水庫除險加固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壩頂下游側設預制混凝土路緣石,壩頂鋪設混凝土路面;對大壩上游干砌石護坡采取混凝土護坡,坡比1:4,在坡腳設混凝土固腳,下游壩坡按照現(xiàn)狀坡比1:2.5進行修整后草皮護坡,對排水棱體局部破損部位進行修復,新建壩腳磚砌排水溝和歸水渠。對大壩采取壩體高壓擺噴防滲墻和壩基帷幕灌漿進行防滲處理。對原溢流堰前增設混凝土截滲墻。對現(xiàn)狀壩下輸水涵管封堵,在大壩樁號0+038處新建壩下輸水涵管。對上壩路采用混凝土路面硬化;新建管養(yǎng)房;按照小型水庫標準化建設要求,完善大壩安全監(jiān)測、標志牌及界樁管理等設施。
五、同意主要項目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工期為6個月。
六、經(jīng)審核,工程概算為352.22萬元。資金來源:除債券資金外,其余建設資金由地方自籌解決。
七、請陽山縣水利局及你單位督促設計單位按技術審查意見及有關文件要求對工程設計方案進一步復核和優(yōu)化。
八、工程建設要嚴格執(zhí)行基建程序和有關制度,落實工程自籌資金,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專款專用、專賬管理,規(guī)范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質(zhì)量管理監(jiān)督體系和安全管理監(jiān)督體系,確保工程質(zhì)量、安全和進度。
九、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長制和《廣東省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引》要求,明確管護單位,落實管護人員、管護經(jīng)費和措施,落實管護責任,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確保項目發(fā)揮效益。要將檔案工作納入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中,確保水利工程檔案完好。
十、其他同意技術審查意見及陽山縣水利局的初審意見。
清遠市水利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