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水利管理中心:
你中心報來《關于申請審批陽山縣黎埠鎮(zhèn)南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jù)《廣東省水利廳轉發(fā)水利部關于印發(fā)〈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管理辦法〉和〈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和大壩安全監(jiān)測設施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的通知》(粵水運管函〔2021〕1801號)《廣東省水利廳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工作方案的通知》(粵水辦運管〔2021〕54號)文件精神和水庫除險加固初步設計審批有關要求,我局委托中山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對該工程初步設計報告進行了技術審查并提出了審查意見。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你中心上報的初步設計報告和中山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咨詢有限公司的技術審查意見(詳見附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南村水庫位于清遠市陽山縣黎埠鎮(zhèn),壩址以上集雨面積為9.18km2,總庫容21.46萬m3,是一宗以灌溉為主,兼顧防洪綜合利用的小型水庫。工程于1971年開工興建,2020年12月安全鑒定并經核查確定為三類壩,大壩、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為消除工程安全隱患,發(fā)揮水庫效益,促進當?shù)亟洕鐣目沙掷m(xù)發(fā)展,該工程已納入《陽山縣十件民生實事任務》,項目建設是必要的。同意建設該工程。
二、南村水庫為小(2)型水庫,工程等別為Ⅴ等,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級別為5級,次要及臨時建筑物級別為5級。
水庫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洪水標準采用10年一遇洪水設計;5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沖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10年一遇。
三、同意水庫正常蓄水位為378.99m,設計洪水位382.18m,校核洪水位382.84m,相應庫容為21.46萬m3。
四、基本同意水庫除險加固主要建設內容為:壩頂上游側拆除重建鋼筋混凝土防浪墻,壩頂下游側設置混凝土路肩,壩頂路面鋪設0.2m厚C30混凝土路面;對下游壩坡現(xiàn)有排水棱體局部破損進行修復,并將排水棱體坡腳漿砌石墻拆除重建為干砌石墻;對溢洪道至大壩右壩肩之間的基礎接觸帶強風化石灰?guī)r破碎帶進行帷幕防滲。對現(xiàn)狀溢洪道兩側非溢流段進行加固加高;對溢洪道堰體進行加固;對溢流段上游面增加0.5m厚C25鋼筋混凝土面板至堰頂,泄槽加高兩側邊墻及對底板進行護砌。新建跨溢流段人行橋;按照小型水庫標準化建設要求,完善大壩安全監(jiān)測等設施。
五、同意主要項目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工期為7個月。
六、經審核,工程概算為244.06萬元。資金來源:除中央和省按有關政策給予補助外,其余建設資金由地方自籌解決。
七、請陽山縣水利局及你單位督促設計單位按技術審查意見及有關文件要求對工程設計方案進一步復核和優(yōu)化。
八、工程建設要嚴格執(zhí)行基建程序和有關制度,落實工程自籌資金,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專款專用、專賬管理,規(guī)范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監(jiān)督體系和安全管理監(jiān)督體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
九、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長制和《廣東省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引》要求,明確管護單位,落實管護人員、管護經費和措施,落實管護責任,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確保項目發(fā)揮效益。要將檔案工作納入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中,確保水利工程檔案完好。
十、其他同意技術審查意見及陽山縣水利局的初審意見。
清遠市水利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