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水利管理中心:
你中心報來《關于申請審批陽山縣嶺背鎮(zhèn)下榨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我省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水利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水規(guī)計函〔2021〕462號)、《廣東省水利廳關于抓緊開展2021年度病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水庫除險加固初步設計審批有關要求,我局委托中山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對該工程初步設計報告進行了技術審查并提出了審查意見。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你中心上報的初步設計報告和中山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咨詢有限公司的技術審查意見(詳見附件),現批復如下:
一、下榨水庫位于清遠市陽山縣嶺背鎮(zhèn),壩址以上集雨面積為6.15km2,總庫容249.31萬m3,是一宗以灌溉為主兼顧防洪的小型水庫。工程于1953年開工興建,2020年12月安全鑒定并經核查確定為三類壩,大壩、溢洪道、輸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為消除工程安全隱患,發(fā)揮水庫效益,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已將該工程列入廣東省《2021年度規(guī)劃外及新增病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實施項目清單》進行除險加固,項目建設是必要的。同意建設該工程。
二、下榨水庫為?。?)型水庫,工程等別為Ⅳ等,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級別為4級,次要及臨時建筑物級別為5級。
水庫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洪水標準采用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沖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
三、同意水庫正常蓄水位為234.20m,設計洪水位235.40m,校核洪水位235.81m,相應庫容為249.31萬m3。
四、基本同意水庫除險加固主要建設內容為:大壩原址拆除重建,非溢流壩段壩體采用M10漿砌石,上游側設0.5m厚C30W4F50鋼筋混凝土防滲面板,0.2m寬C25混凝土防浪墻,基礎設置2.0m厚C25埋石混凝土墊層;溢流壩堰頂采用實用堰型式,溢流壩后采用底流消能與下游河道銜接;大壩基礎固結灌漿、壩基防滲帷幕灌漿,溶洞區(qū)采用M15砂漿封堵再進行充填灌漿封堵;現狀輸水涵管在進水口增設進水池,進水口設置攔污柵;新建防汛道路、交通橋,新建管理房,建設防汛物料池,完善大壩安全監(jiān)測、標志牌及界樁管理等設施。
五、同意主要項目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工期為8個月。
六、經審核,工程概算為625.22萬元。資金來源:除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資金外,其余建設資金由地方自籌解決。
七、請陽山縣水利局及你單位督促設計單位按技術審查意見及有關文件要求對工程設計方案進一步復核和優(yōu)化。
八、工程建設要嚴格執(zhí)行基建程序和有關制度,落實工程自籌資金,嚴格資金使用管理,??顚S?、專賬管理,規(guī)范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監(jiān)督體系和安全管理監(jiān)督體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
九、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長制和《廣東省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引》要求,明確管護單位,落實管護人員、管護經費和措施,落實管護責任,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確保項目發(fā)揮效益。要將檔案工作納入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中,確保水利工程檔案完好。
十、其他同意技術審查意見及陽山縣水利局的初審意見。
清遠市水利局
2022年6月15日